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请查阅《岗位表》附件1招聘单位电话。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
附件:1.2024年桂林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2024年桂林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guilin.gov.cn/xwzx/tzgg/202409/t20240902_2736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