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能力考核结果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行排序后进入下一阶段应聘环节。
2.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
(1)笔试
学校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对应聘者组织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不足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组成,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行排序后进入下一阶段应聘环节。
(三)准入审查、体检及心理测试
1.校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准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须在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应聘者须在各用人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测试。
(四)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应聘者情况。
(五)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应聘者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政审及阅档
校人事处组织各用人部门对拟聘人选进行政审及查阅个人档案,主要涉及拟聘人选的“三龄两历”、现实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表现、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内容。
(八)办理入职手续
对于通过招聘程序的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选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的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落户事宜,学校将依据上级下达情况统筹安排,审批程序按照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四)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及拟聘人选实际情况,由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聘用岗位等级。
(五)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在招聘过程的各阶段将以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或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各招聘岗位情况咨询请与具体用人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联合大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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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北京联合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9/t20240902_3786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