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面谈、调阅档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省林业和草原局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以后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并将批准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经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明确最低服务年限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九、其他事项
1.笔试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与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3.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通知将通过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或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个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5.本公告由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13659496677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
15193157511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18152087297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609395622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7393719159
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5109416136
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5336048389
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669319514
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909417898
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093335478
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893566349
甘肃敦煌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893737858
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5193135214
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809482496
甘肃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893625760
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919650664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保护中心机关
17309420931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中学
17309420931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中心医院
17309420931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职工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