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scjg.gansu.gov.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四、资格复审
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对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论证报告一份。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彩照)2张(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5.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本人人事管理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7.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通过,出现的空缺岗位依序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省级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因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不得递补)。
八、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九、拟聘人员公示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