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核
对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现场审核合格后,对应聘者安排测评。
(四)测评
1.测评方式。测评采取说课、答辩、实操和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80分。
2.测评时间。教师类岗位测评时间10分钟,医学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测评时间8分钟。需进行答辩或实操的岗位,测评时间由县博硕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场公布。
在测评现场设立候考室、备课室(教师类岗位)、测评室。考生测评题目现场拆解,教师类岗位由考生先在备课室备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所有考生在测评室进行测评。同场次同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测评题目均相同。测评当天,报考者按随机抽取测评顺序进行测评。
3.测评内容。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职业素养、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实际能力。
4.测评分组。根据应聘者报名情况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同一岗位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0:1且不便安排在同组、同场测评的,由县博硕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测评人员,比例内末位加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测评。测评当天,应聘者按随机抽取测评顺序进行说课和答辩,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测评要求。考生在候考、考试期间严禁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扰乱考场纪律,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测评资格。
6.成绩公布。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测评地点现场公布。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需求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县博硕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于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和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1.享受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发放英才服务卡,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2.提供安居生活保障。引进到我县的博硕人才,符合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或生活补助;有住房需求的,可周转使用人才公寓。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