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庆太湖县融媒体中心招聘主持人公告

2024-09-03 20:59:38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太湖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并将结果通知报考人员。

  凡与应聘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初选。初选由太湖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视频组织评分,取前10名进入面试(如有并列第10,一并进入)。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少于或等于10名,则全部进入面试。

  (四)统一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试播试镜(现场录像)的方式进行。试播试镜总分1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读(抽取)占20分;现场主持(抽取话题)占50分;电视新闻播报(抽取,限时2分钟)占3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以及试镜效果等。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以各环节累计得分,为考生面试总得分。

  3.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体检、考察

  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太湖县融媒体中心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太湖县融媒体中心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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