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9-03 20:59:49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gansu.gov.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事宜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试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

  3.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归国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试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以上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其中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试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要求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

  面试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试人员,应试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参加体检的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在省内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应试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对应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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