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固原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监督电话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人事科按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2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医院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13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和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加强对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固原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工作中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14咨询与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0954-2852210(固原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举报电话:
0954-2852226(固原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
1.固原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
2.固原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固原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gXT_63iIsm4TDmj4ip8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