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明市安宁市医共体(非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2024-09-02 14:48:36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2.体检和心理测评的时间另行通知。

  3.“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请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

  5.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附件申请,由我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评异常者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顺位递补,递补2次仍不合格的,该岗位作废,待下一次开岗。

  十、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再次参加安宁市医共体招聘考试,已签劳动合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

  十二、本启事由医共体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医共体人力资源部王老师0871-68639855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人力资源部

  2024年8月30日

  原标题:安宁市医共体2024年9月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g-4JJFIxgSVgO98XNz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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