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第三季度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附件: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2024年第三季度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等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5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5年。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中医院微信订阅号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力资源科将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周三)上午9:00-11: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新院区行政楼负一楼人力资源科(渝北区桃源大道康荣路6号);
报名咨询电话:023-67816192。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提前下载《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有效期1个月以内)、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要求的执业证、资格证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