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用人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市生态 环境保 护综合 行政执 法支队 | 驾驶员岗 | 101 | 1 | 不限 | 大专及 以上 | 30 周 岁以 下 | 1、具有 C1 及以上驾驶证(需 上传驾驶证扫描件) 2、5 年以上驾龄 3、驾驶技能娴熟、熟悉《交通 安全法规》和交通路况、具有 日常车辆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 故障的技能 4、需长期外地加班和夜间执勤 |
市特种 污染物 管理中 心 | 固体废物 管理技术 岗 | 201 | 1 | 环境科学与工 程类、生物科 学类、化学类、 化工与制药类 | 本科及 以上 | 35 周 岁以 下 | 具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需上 传证明材料) |
机动车管 理技术岗 | 202 | 1 | 计算机类、电 子信息类 | 本科及 以上 | 35 周 岁以 下 | 具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需上 传证明材料) |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招聘岗位表中条件外,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和自律意识;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规、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和明显不良嗜好;
4、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自律意识,责任心和纪律性、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
5、身体健康,普通话水平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6、自愿从事岗位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7、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101-驾驶员岗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驾驶技术娴熟,无不良驾车习惯,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路况、具有日常车辆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无妨碍从事驾驶的疾病,符合驾驶员岗位就业要求;
3、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反应敏捷;
4、接受长期外地加班和夜间执勤;
5、无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记录,近3年内无交通违法记满分记录,无违法犯罪等记录,具有较强的安全和纪律意识;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驾龄(2019年8月27日前取得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中的“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8月27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27日(含)以后出生”,以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工作经历”及“驾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登载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