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包括: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从大学至今全过程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5.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包括:主持研究项目课题的立项、结项证书报告等,要体现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代表性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等,能够体现本人论文学术影响力的佐证;代表性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执笔内容,要体现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专利证书;重要获奖或荣誉证书等,要体现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
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并压缩。
(二)资格审查
学校在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tsguas.edu.cn/jsdw/rczp.htm)发布(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1.专业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与应聘岗位的符合度及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等。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80分,保留一位小数。专业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综合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tsguas.edu.cn/jsdw/rczp.htm)发布。
2.综合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规划、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个人综合素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80分,保留一位小数。综合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
最终考核成绩由专业考核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共同构成,专业考核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tsguas.edu.cn/jsdw/rczp.htm)发布。最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复检仍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背景审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审查;二是工作考察,由学校用人部门对其进行师德师风和工作能力考察。考察结束,用人部门出具考察鉴定,考察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或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聘用人员为学校正式员工,学校与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