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汾市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8-27 17:07:01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县卫健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3)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县卫生健康教育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均给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称职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待遇参照县医疗集团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模式,拟定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

  七、招聘工作领导组(详见官网)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57-3419988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大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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