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咨询电话0456-8276587。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黑河纪检监察网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4.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包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6日(含),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人员须进行现场材料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
地点:黑河市纪委监委406室(通江路36号)
联系电话:0456-8276587
需提供材料:
(1)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须提供退役证书和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公益性岗位所在地市县两级就业部门盖章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3)、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截止时间不能超过三年)、养老保险“个人实缴信息表”纸质版(社保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黑河纪检监察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等。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笔试和政策性加分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市纪委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否则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2)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