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韶关新丰县招聘暨选聘公办教师公告

2024-08-26 11:25:5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资格审核地点设在新丰县教育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41号新丰县教师发展中心,实验小学游泳池旁)。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系统或新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feng.gov.cn/)公布。

  2.面试组织。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的相关面试公告。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未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结果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考察和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

  2.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选聘教师为中小学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如我县中小学无中、高级岗位则先聘任在初级岗位,待中、高级岗位有空岗时,再优先进行相应的职务聘任。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其他事项

  1.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新丰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751-2256005

  电子邮箱:xfxjyjzp@163.com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新丰县教育局所有。

  附件:

  附件1.新丰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暨公开选聘公办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原标题:新丰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暨公开选聘公办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660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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