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26 11:28:10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四、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由湖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一)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考核环节包含教学能力展示、综合能力考察和个人综合答辩等三个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教学能力展示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等,此项考察分数占总成绩的40%。综合能力考察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组织管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此项考察分数占总成绩的30%。个人综合答辩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道德水平、发展潜力及工作规划,此项考察分数占总成绩的30%。

  (二)考核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心理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负责。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被取消拟聘资格和自动放弃资格的,在核定的岗位数内,经学校研究后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

  六、公示及备案

  (一)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七、聘用

  (一)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时,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二)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和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rsc.hb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公布网址,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4-6572927

  监督举报电话:0714-6573766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湖北师范大学

  2024年8月23日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原标题: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408/t20240823_53143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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