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26 11:28:10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满足我校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要求,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人员5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学校将根据招聘计划和报名情况分批适时组织考核,招满即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专用邮箱:hsdzp@hbnu.edu.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均按“本人姓名+应聘学院名称”的格式标注。报名材料如下:

  ①个人简历;

  ②业绩成果简要证明材料;

  ③毕业证书相关材料(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要求如下:

  职称证书:相关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

  学生干部或班主任或专兼职辅导员经历:由就读的大学出具证明(学工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学院均可),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或个人提供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获得的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工作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4-6575256,联系人:郭老师

  (四)资格审查

  1.由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者,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具有博士后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毕业证、学位证和高级职称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上述规定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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