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河市北安市引进教师公告(120名)

2024-08-26 11:42:50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低于3:1的,该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成绩在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应不低于本场笔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

  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但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2)面试人员现场资格确认

  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此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公告,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确认。

  凡因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考生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考生引进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微型课试讲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教学水平和能力,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学科所使用的现行教材,微型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

  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三)考核

  考核在所有面试工作结束后进行。根据同一次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核人员,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环节合格的所有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引进计划名额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本次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部分破格报考人员到岗满一年仍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北安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意见》文件条件的人员可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才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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