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信阳师范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15名)

2024-08-23 18:32:52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若专职辅导员(硕士)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须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①《信阳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表》(附件2);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推荐表),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党员证明材料(附件3);⑤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及相关荣誉证书;⑥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⑦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从原单位已辞职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专职辅导员(硕士):

  (1)心理测试。采取测评方式,资格审查当天同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2)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及分岗位排名于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时,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总成绩位列最后一名且成绩相同的,需进行面试加试。

  2.专职辅导员(博士):

  采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心理测试和面试,无须参加笔试。

  (1)心理测试。采取测评方式,资格审查当天同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3.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和《关于在省属高等院校开展员额制管理试点的意见》(豫编办〔2018〕178号)等办理相关手续,辅导员(博士)实行人才编管理,辅导员(硕士)实行员额制管理,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入职后,6年内不得转出辅导员岗位。其他情况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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