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医院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医院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医院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工资待遇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本次招聘由医院监察部门及区卫健委纪检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6591329、86539196。
五、本简章由扬州市江都区小纪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4年8月扬州市江都区小纪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du.gov.cn/jdqxxgk/wjw/202408/eda6865c5b394be2b1b891bf81ea06a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