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材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1.经笔试(面试)或直接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
2.用人单位与编外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编外聘用人员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首次聘用的编外聘用人员,可以依法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
3.综合类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待遇,按照《关于印发〈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金办发〔2024〕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可咨询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72-6218685。
附件1: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附件3: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
原标题: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5bd5f313-c459-4668-bcd6-ffe47c113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