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并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联系电话:
1.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0898-6523604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898-6523602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0898-6523612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0898-6523603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8月22日
原标题: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408/489e768614b34e9687dbfbb112fd7202.shtml?ddtab=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