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告知应聘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安排实地考察,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文件执行。
(六)公示。
经过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教师公开招聘专栏和顺德区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任期内,聘用人员还需与区教育局(或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自行放弃聘用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区教育局统筹研究决定。
五、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引进的人才,可按现行人才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引进后按顺德区同类公办教师标准发放工资待遇;(二)优先提供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出国(境)学习考察机会,在教科研、著书立说、工作室建设等方面享受经费资助,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工作环境。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区教育局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以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从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文有关条件中凡冠有“以上”、“以下”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三)本次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的时间、地点安排,将于顺德教育信息网以及顺德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0757-22830285、22830209、22830226;
监督电话:0757-22833680。
原标题:2024年顺德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zb.shunde.gov.cn/data/main.php?id=570107-110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