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考核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及审核情况,按招聘办法规定成立7名专家组组织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有1/3专家建议“不同意录用”,则直接淘汰。
(五)心理测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在用人单位安排下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心理测评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体检工作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用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和业绩情况,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审定。
(八)公示
人事处在网上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约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来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551-68129047.
六、其他事宜及联系方式
招聘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551-68129017.
人事处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图书馆830室,邮编:230012.
附件1.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5.安徽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代表性成果同行评议专家鉴定意见书
附件7.安徽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校[2023]7号)
原标题: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8OIo1_FnyS3bYIDpMyF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