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我市为彭水自治县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
(二)面向我市为彭水自治县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
彭水自治县教委(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民族路117号)七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23-78446010。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奖学金材料、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具体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考试+奖学金加分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分值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