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濮阳南乐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7名)

2024-08-22 18:32:25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及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方式主要是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

  3.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三)选岗

  报考部分不指定单位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向和按考试成绩选岗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单位,不服从定向安置和选岗的按主动放弃处理。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予聘用形成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二)本次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含试用期1年)。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2024年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2024年南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报考。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招聘指定网站,以免错过笔试、面试等有关事项。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由2024年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3-6222026

  监督电话:驻南乐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393-623687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93-666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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