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9.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10.放弃聘用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因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本公告由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60-85542923(李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760-85543535(孙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原标题: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sjz/rsxx/content/post_2435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