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若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必须通过网络报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考核人选
由我镇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特长和任职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数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有关考核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没有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
我镇招聘小组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试教)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信息。
2.考生须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达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完毕后,评委组当场评分、统分,然后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
(3)面试顺序按学科分组现场抽签确定。
(4)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体检及政审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2.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