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21 12:40:5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是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核补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医院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总建筑面积10.88万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停车位750个,规划建设成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预防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医院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共建“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深圳医院”;同时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

  二、招聘岗位

  (一)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2个:骨科医师、妇产科医师各1个,拟招聘2人,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均为十级。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本科室学科建设,统筹规划指导本科室医疗质量技术、诊疗规范、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制定本科室发展规划(中短期和长期学科发展规划)。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处理,定期开展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

  3.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4.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有计划选派科室医师外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本科室整体医疗服务能力。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的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

  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08:00至2024年8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者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w-lgnwyy-rsk@lg.gov.cn(发布公告时间距离报名开始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55-28716833。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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