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6部门《关于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4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乡村人才振兴,夯实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工作基础,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大学生中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为2名,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各招聘1名。岗位原则上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大学生所在的乡镇,按照要求,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大学生继续留村任职。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2.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3.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5.所在村(社区)党组织2023年星级党支部创评为三星级以上的(含三星级)。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见附件1)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三)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3.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四)不适宜情形:
凡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的;
2.因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
3.曾因民生、三资或个人原因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适宜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联审、公示、录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定远县人民政府网、定远先锋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定远县政务大楼6楼县委组织部城市组织股;
3.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县级以上优秀表彰表扬证书等佐证材料;
4.报考人员由各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进行复审,须填写《定远县“乡编村用”招录报名表》,报名表需由所在乡镇党委盖章,同时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报考人员分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2个岗位;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的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