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四、考试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和科目: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具体事宜将在连山区政府网站予以通知。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连山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则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一次)。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相关事宜请关注连山区政府网站。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相关事宜在连山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按5:5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在连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连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一)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工作由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连山区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认为考察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聘用单位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重点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需提供个人离职证明、解聘合同、职称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