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承德医学院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21 12:52:52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承德医学院是一所传承着红色基因的近百年高等医学本科院校。现有教职工2117人,高级职称825人;博士和硕士1416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与留学生11325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涵盖36个二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类别5个,涵盖39个专业领域。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品牌特色专业等9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9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等24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8个,省级医学重点、中医药重点学科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省级科研平台13个。国家重点中医专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培育)单位21个。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学校坐落在著名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承德,毗邻彰显皇城气象、独具魅力的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最大的皇家园林—避暑山庄。这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城市,是京北重要的交通枢纽,进入北京40分钟、天津和港口2小时交通圈!这里生态得天独厚,是华北最优的避霾胜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承德医学院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承德医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具有三方协议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须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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