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州萧县事业单位“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公告

2024-08-21 12:53:15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萧县,蓄智助力萧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事业单位2024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制定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2.坚持缺编可进,服从调剂。

  3.坚持综合考察,择优引进。

  4.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对象

  在萧县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体为:

  1.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事业在编人员;

  2.其他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在编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萧县籍(籍贯或原户籍为萧县)人员或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下同)为萧县籍、萧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服从工作安排,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不满三年的,已转正定岗且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年龄、学历、职称要求

  1.教师:(1)年龄要求:男教师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女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级教师,省、市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市级讲师,省、市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等拔尖人才,男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女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

  (2)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大专毕业需幼儿师范或学前教育专业。

  (3)职称要求:均需具有相关教师资格,并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回引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岗位的初级及以上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乡镇卫生院回引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岗位的初级及以上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其他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1.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党籍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任职或服务年限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回引条件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意向且符合回引条件的人员从萧县先锋网及萧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安徽省萧县2024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表》《安徽省萧县2024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教师申请表》或《安徽省萧县2024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本次申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核。申请者将《申请表》(一式四份),报名人员(含父母或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录用文件、聘书(复印件)等能证明本人及父母或配偶身份的材料交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教师到县教体局办理回引手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卫健委办理回引手续,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到县人社局办理回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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