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白山抚松县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考试公告(95名)

2024-08-21 12:54:21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抚松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4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九、政策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参乡英才”四项计划〉的通知》,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一)择优提拔

  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毕业生纳入全县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二)放宽职级职称政策。

  使用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引进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按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按八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使用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的人员,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三)给予生活补贴。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985”“211”院校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8000元;补贴连续发放5年,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联系方式”栏。

  3.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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