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张家港市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8-20 14:37:49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第二批)》。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要求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报考学历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其中普高岗位的报考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均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四)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2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2024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p.zjgedu.cn:3443)。

  4.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8月27日14: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5.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8月27日15:00。

  6.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5: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6:00。

  8.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6:30。

  9.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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