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拟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方可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栖霞区民政局同等岗位薪资标准。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9日
原标题: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2024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njqxq.gov.cn/qxqrmzf/202408/t20240819_4742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