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公开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工作经验和协调沟通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测试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测试成绩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庆阳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量化评分(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
政治素质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1次。
(五)选调人选确定
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1次。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本单位和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有反映,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2.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0934-8272361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934-8272388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7日
原标题: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qy.gsdj.gov.cn/#/artical/512989?index1=3&index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