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按要求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从考核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五)成绩排名
公开招聘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由三亚中心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入围人员自动放弃,或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考生按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或见习期,试用期或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或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将予解除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根据专业门类、本人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注明之专业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报名咨询电话:0898-38225604,38225889(何老师、古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898-3822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