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员需提供须携带报名所需全部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旬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教师类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形式进行,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非教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时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工作由旬阳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旬阳市人社局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xyx.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查看。应聘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