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3.成绩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
(2)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投诉,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是否递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研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