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爱社区工作者的要求,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现决定面向我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广州市番禺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具体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
(二)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对象
在番禺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在番禺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跨社区调动视同连续任职);
3.大专以上学历;
4.50周岁以下(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所在社区获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或市委市政府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的,年龄放宽至52周岁以下);
5.经社区所在的镇街党(工)委认定任职期间表现优秀,且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所在社区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部门)表彰奖励。
工作经历、年龄等期限计算以报名首日2024年8月2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73年8月20日及之后出生,其他要求以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8月26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所属镇街党建办现场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1)《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3)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和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所属镇街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报名人员须在2024年8月27日下午5:00时前完善并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下同)公告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内容侧重测试考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开展社区治理、服务群众能力。
3.开考比例:为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笔试设置的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数。
4.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获评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所在社区党组织获评省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笔试成绩加5分;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获评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所在社区党组织获评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笔试成绩加3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