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拟定8月30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其他具体事宜见各单位面试通知。
(三)体检
体检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1.唐山市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唐山市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原标题:唐山市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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