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县委社会工作部干部队伍,畅通基层年轻干部交流培养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实施办法>的通知》(阳办发〔2023〕1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择优选调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阳新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选调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的人员范围为阳新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县委管理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税务系统、生态环境系统等)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德才表现好;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热爱社会工作事业;
3.应当符合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没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本机关、单位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择优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择优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公开择优选调人员不得报考有《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公开择优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阳新县政府网(http://www.yx.gov.cn/)发布公开择优选调信息,公开本次择优选调人数、条件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8:30--8月21日17:30。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开择优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县委社会工作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阳新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且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编制卡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择优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择优选调全过程。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公开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