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教师紧缺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教师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教师14名,其中赤城县第一中学8个岗位,赤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6个岗位。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赤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cx.gov.cn)查询招聘信息。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赤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招聘工作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2024年8月12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8.教师资格要求:须取得与应聘学段一致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本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