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邢台威县招聘非编聘用幼儿教师公告(46名)

2024-08-14 12:56:14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及时关注威县人民政府网,填写信息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由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县教育局、威县纪委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下午14:30至17:00。地点是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光明路9号)。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三比一。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确定面试入围分数线,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贴并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考试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向后顺延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由威县教育局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并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职称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根据需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受聘教师合同期内要求调离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3)非编聘用幼儿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编制内教师标准执行,合同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含企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和聘用。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