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9.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详见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因无法按时补齐、修改报名材料等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8月23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4年8月23日17时准时关闭,2024年8月23日17时后不再接受新增人员报名。已报名且在2024年8月23日17时后按要求补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线上报考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2比例的,应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填报其他岗位,重新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笔试确认时间和流程:待公告。
(六)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公告通知及时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七)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学科专业知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进行公布。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予以公布,公示期3天。
4.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教学基本功,如幼儿五大领域,绘画、音乐、舞蹈、讲故事等。财务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财务相关知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保健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幼儿保健相关内容、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
(2)面试时间与地点:待定。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5.综合成绩与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