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核表》;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