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六)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2.考核采取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取消或放弃考核资格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但不得影响整体招聘工作进展;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及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合格的进行公示。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标准及有关工资政策执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聘用人员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向县外调动交流。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经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复核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核政审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4.请考生务必关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5.咨询电话:0314-7571077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宽城满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4年8月13日
原标题:2024年度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bkc.gov.cn/art/2024/8/13/art_3671_1015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