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选聘事业单位公告

2024-08-13 17:26:45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共选聘10人。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宽城满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1.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国(境)外院校毕业,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有关专业目录设置,对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确认资格。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3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3日以后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含控制数)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的程序

  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此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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