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http://www.caii.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剩余岗位情况以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caii.edu.cn/)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751804(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787058(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8787036(长春市教育局)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xlsx
附件2:2024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6号).docx
原标题:2024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6号)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408/t20240812_3333093.html